很多人以为借条必须写清楚日期才有效,其实这是个误区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借条本质上是一种借款合同,只要具备基本的合同要素就成立。
关键点来了:
日期确实不是借条生效的必要条件。但没写日期的借条会带来很多麻烦,比如诉讼时效起算点难以确定,还款期限不明确等问题。
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。如果借条没写日期,又没约定还款时间,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,但借款人也可以随时还款。这种情况下,时效从出借人第一次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。
发生纠纷时,没写日期的借条会让举证变得复杂。出借人需要额外提供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证据来佐证借款时间。
如果约定了利息,但没写借款日期,利息起算点就难以确定。
最稳妥的方法是双方补签一份确认书,明确借款日期。可以这样写:
"双方确认,XX于XX年XX月XX日向XX借款XX元,原借条继续有效,特此补充说明。"
如果对方不配合补签,可以收集以下证据:
在通话或当面交谈时,可以引导对方说出借款时间,比如:"去年5月借你的那笔钱...",对方如果认可,这段录音就能作为证据。
记住,没写日期的借条不是无效,只是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与其事后补救,不如一开始就把借条写规范。